最近有個同事提出辭呈,後來主任也批准,現在已離職。
很久以前就私下聽過主任想請他離開,原因是這個同事好像聽不懂主任每次交代他事情的重點,而且一直被認為沒有把分內的事情做好卻一再哭訴自己工作分量過多,無法負荷。更機車一點的是還一直要把自己的業務推出來給別人!(反正職場上很多這種人)
不過很奇怪的是,最後受不了的人竟然是這個同事(而不是主任),他提出了辭呈。
提出辭呈的當下,主任好像被打了一劑強心針一樣,可能是覺得不用自己當壞人吧!馬上批准了他的辭職簽呈。
但過了兩天,又開始慰留這位同事。
嗯.....慰留的理由非常的令人應該是說詫異嗎?
主任說,因為他去開會時,發現不管是身旁的或是在場的主管好像都不怎麼樣?有的甚至是混蛋一個?可是校長難道看不出來嗎?也看得出來ㄚ!可為什麼校長就不會請這些主管走路呢?
因為這個理由,主任請這位同事再重新考慮,他說或許是自己沒有看見這位同事的優點吧!maybe.......
不過都已經曾經批准離職了,那位同事哪能嚥下那口氣ㄚ!(換作是我也沒辦法)所以堅持離開囉~
但是回頭想想,或許這個同事只是一時的想法想提出辭呈來鬧鬧吧!可職場上這種可怕的平衡關係,一旦弄不好就很難回復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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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yan07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